存款保险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已确定“强制性保险”原则,实行风险调整差别费率
酝酿已久的存款保险制度正进入加速推进之中。央行一位参与存款保险条例制定的官员昨日对本报记者透露,央行正在牵头国家发改委、银监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制定存款保险条例,目前大体原则已确定。记者还获悉,央行行长办公会近日将审议《存款保险条例(草案)》第二稿,之后将进入修改和会签阶段。会签完毕,存款保险条例将上报国务院。另据央行一位官员称,存款保险制度有望年内启动。
或将成立存款保险公司
央行早在去年已设
置了存款保险处,但存款保险处仅在总行一级,未在派驻机构设置,但此机构的设置已为存款保险制度埋下伏笔。一位参与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央行官员称,有关方面有意成立存款保险公司,央行也已有官员在牵头筹备该公司。目前,存款保险公司的《公司章程》也已起草完毕。但目前不同部门之间意见不同,所以公司成立是否有变数尚未可知。也有意见倾向于先期模仿保险保障基金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成立存款保险基金,而非一步到位成立存款保险公司。
尽管尚有诸多不确定因素,但目前已确定的原则是“存款保险是强制性保险”,即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均须缴纳存款保险费。实施风险调整费率,银监会对各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评级很可能成为存款保险费率的重要参照标准。据央行金融稳定局一位官员透露,风险较高的农村信用社缴付的存款保险费率将比较高。但政府存款(财政性存款)、同业存款、金融机构股东存款和高管存款等很可能不在存款保险范围之列。
赔付上限尚未确定
存款保险保费均由存款类金融机构承担,存款人不承担任何存款保险费用。且除存款保费外,存款保险机构还有望获得特别融资渠道。此外,存款保险对存款人赔付的先决条件是,存款类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在目前的草案中,法人和自然人的赔付将一视同仁。
此前有境外消息称,内地对存款保险赔付的上限正考虑两种标准:一是按照人均GDP的3倍金额进行赔付;二是按照使90%存款人得到全额赔偿的标准赔付,每位存款人的获赔上限约为2万—3万元。但央行参与制定存款保险条例的一位官员却对本报记者称,这个数字并不确切。目前尚未对赔付上限的数据进行具体测算。目前美国存款保险赔付的上限为10万美元。另有专家日前透露,国内存款保险的赔付上限可能在5万—10万之间。
本报记者 谢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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