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四省市累计实现保费收入达1138.27亿元,较上年增长9.78%,占全国4318.1亿元保费总收入的26.36%。在业务结构上,四省市的调整措施均取得成效,四地的寿险业务增长平稳,产险业务发展极其迅猛。
2004年,江苏保费收入达到418.95亿元,同比增长9.41%。其中,寿险保费334.43亿元,增长4.11%;产险保费84.52亿元,增长37.03%。上海保费收入307
.11亿元,同比增长5.86%。其中财产险75.81亿元,增长31.61%;人身险231.30亿元,下降0.51%。浙江保费收入291亿元,同比增长11.8%,列全国第五位,比上年排名上升1位。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93.1亿元,增长29.6%,位居全国第二,是近5年来增速最快的一年;人身险保费收入197.9亿元,增长5%,位居全国第六。安徽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21.21亿元,同比增长16.73%,完成了120亿元的发展目标。其中,财产险公司业务全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6亿元,同比增长27.34%。人身险公司在1月、2月首次出现负增长后,迅速调整经营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保费收入逐月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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