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3日电 针对国企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今天表示要高度重视,要以对历史、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纠正改制中的不规范现象,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保证国有企业改制在规范中顺利推进,确保国有产权转让在规范中有序进行。
李荣融介绍,我国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量明显增加。数据表明,2004年以来全国共转让企业国有产权3599宗,其中进场交易3055宗,进场交易率为85%。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格比资产评估值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上海市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率为100%,广东省为96%,北京市为90%,四川省为87.4%,江西省为87%。
李荣融指出,虽然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管理层收购和国有产权交易不规范。李荣融告诫各地国资机构负责人,在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和多头管理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改革包括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其责任往往难以明确,现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已经到位,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责任落在各级国资委身上,国有企业改革由过去的政府主导转变为出资人主导,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是各级国资委义不容辞的职责。
2004年国资委对21个省区市国企改制进行了调研督查,根据已掌握的情况,李荣融严厉指出了一些不规范行为一些企业在实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企业负责人自卖自买,暗箱操作;有的以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为其融资的担保,将收购风险和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金融机构和被收购企业;有的损害投资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等;在国有产权转让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不公开,不透明,进场交易比例很低,甚至基本上未进场交易;有的财务审计不严,资产评估不实,虚构虚增成本,低估贱卖国有资产;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内外勾结、违规审批、隐匿转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违纪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作者:邵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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