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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复制微软软件罪犯已判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09:26 东方早报

  就在美国商务部部长埃文斯和中国官员们举办圆桌会议的同一时间,中国版权局内举办了一个仅面向海外媒体的小型发布会。会上,版权局的官员们接受了美国最大的软件生产企业微软的一块牌匾———“打击盗版,鼓励创新”。

  牌匾的由来显而易见。版权局的这次会议宣布了侵犯微软著作权案的处理结果:三名非法委托复制微软软件的罪犯被判处6个月拘役到1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处罚,另有一名委托他人
复制软件的嫌疑人已经被批捕。

  观察人士称,这可看作中国版权局对埃文斯前一天言论的回应。12日,在谈到中国两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出台司法解释降低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标准时,埃文斯表示,他希望看到真的看到有人被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2004年12月22日开始生效,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1000张以上就够得上新的定罪量刑标准。

  中国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在会上表明了版权局的立场:“中美之间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不同的看法,美国认为中国做的不够,实际上中国做了大量的工作。”许超提出,美国的版权法是18世纪建立的,中国则是在上世纪90年代,双方存在差距。中国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立法、执法、民众的版权保护意识是逐渐加强的。而且中国的国民收入较低,盗版软件和正版软件的价格有很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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