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洪恩通讯员陈啸天孙翔)个人注册外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从事进出口业务在深圳发展良好。据海关统计,2004年下半年深圳口岸个人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03.9万美元,无论是经营者人数和贸易额都呈逐月增加的趋势。
据介绍,2004年7月1日起我国实施新《对外贸易法》,其中一个亮点就是个人也可以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标志着个人可以进入对外贸易
领域。
个人外贸放开以来,有关经营者经过7月和8月份对出口各环节的准备和适应后,深圳口岸个人外贸出口从9月份起逐渐增加。9月4日,宝安区金公主饰品厂(个体)向机场海关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耳环56公斤,价值3146美元,这是新《对外贸易法》实施后深圳口岸办理的首批个人进出口业务。从9月份开始,深圳口岸个人外贸进出口逐月增长,9月份为6896美元,10月份为17.4万美元,11月份为32.2万美元,12月份达到53.6万美元。
据介绍,12月进口业务首次出现,虽然进口额仅有2.5万美元,但改变了个人外贸仅从事出口的局面,标志着个人经营进口的开端。
专家指出,深圳口岸个人外贸进出口不断增长的趋势显示个人外贸从政策放开初期的观望、犹豫向积极参与转变,更多的个人开始投身于外贸进出口领域。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洪恩通讯员陈啸天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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