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科技擅自动用募集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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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12:10 南方都市报 | ||||||||||
持续督导工作不足,华欧国际两保荐代表人遭证监会谈话提醒 本报讯 (记者汪江涛) 中国证监会日前宣布,华欧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简称“华欧国际”)的保荐代表人郁浩、江岚,因未关注到其保荐公司擅自动用募集资金和信息披露违规
动用募资未及时公告 此次事件涉及的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尔科技”,002016),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于2004年7月擅自动用募集资金3104万元归还银行借款,事先未向深交所咨询,事后也未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迟至去年10月才应深交所要求召开董事会对此事项进行追认并发布公告。作为保荐人,郁浩、江岚未关注到公司擅自动用募集资金和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持续督导工作存在不足,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因此,证监会于2004年12月30日对郁浩、江岚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引以为戒。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两名保荐人被谈话提醒前两个月,威尔科技就曾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内部通报批评的公告”,称公司以募集资金3104万元归还银行贷款,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董事长周曙光和董事会秘书周先玉由此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内部通报批评,其处分记入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处罚责任界定“模糊不清” 威尔科技证券事务代表周先生在受访时称,公司动用募资是“为了减少资金闲置,但是事先不清楚此事要经过董事会批准”。周承认,此事没有提前向保荐人说明。去年底,威尔科技以银行借款2000万元和自有资金1104万元用于归还募集资金。一名业内人士认为,保荐人违规的处理程序由证监会受理,报告证监会,后由交易所执行。保荐人制度自去年实施以来,证监会对于如何处罚违规的保荐代表人的责任界定“模糊不清”。比如说,证监会曾对江苏琼花(资讯 行情 论坛)(002002)上市前故意隐瞒国债委托投资事宜进行谴责,江苏琼花的保荐代表人当时就表示自己“冤枉”,因为其“事前并不知情”。 据悉,自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实施以来,迄今共有至少5家知名证券机构的9名保荐代表人被证监会实行了谈话提醒,这些机构包括: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金信证券、上海证券、光大证券以及大鹏证券等。 主角 华欧国际 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入世后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注册地在上海。股东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里昂证券亚太区市场。2004年,华欧国际共完成7单主承销和保荐业务,保荐家数在业界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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