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后
广东对过期食品的监管一直十分有力,这是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永慧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的。不过,他也承认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仍然集中在散装食品上,包括超市里经营的熟食。
张永慧介绍,消费者在食品市场见到的食品根据包装情况,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预包装食品,即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罐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另一类是散装食品,即无预包装的食品,比如蜜饯、糕点、熟肉制品等,一般不包括新鲜果蔬和鲜冻农产品。
据透露,广东省卫生部门正依法对上述两类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根据《食品卫生法》、《食品标签通用卫生标准》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上述食品均需要有符合要求的标签,并注明相应的生产(制造、包装)日期和保质(保存)期。发现定型包装食品标识不标明或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等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的,责令停止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据悉,广东省目前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防范机制遏制违法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一方面是根据《食品卫生法》对食品经营单位实行卫生许可制度,保证食品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卫生条件,并按法律规范要求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例如,向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证;由生产者和经营者预包装或分装的食品,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得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等。
经营者必须根据上述规定自查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例如在采购环节建立索证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索取生产(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经营过程中确保设备、卫生设施正常运作,保证食品存放条件符合规定的卫生要求;确保食品标签标识符合法律规范和卫生标准规定。
另一方面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接受相关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处理食品经营单位的错误和违法行为。
根据食品超市和自选商场在经营食品特别是散装食品过程中存在的二次污染隐患,如销售过程缺乏应有防护措施、售出的散装食品缺乏可溯源性等,卫生部制定了《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对食品超市和自选商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健康权益。
据记者了解,目前经营过期预包装食品的情况相对比较少,问题主要仍然集中在散装食品上,包括超市里经营的熟食等。因此,卫生部门将在下一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加大对包括经营过期食品在内的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相关法律规范和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的自律性。
本报记者 段功伟 通讯员 谭德平(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