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美商务部(DOC)发布公告,就对华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的终裁结果进行修改,重新调整的税率中除3家强制应诉企业略微上升,一些企业保持不变,大部分涉案企业的结果呈总体下降趋势,具体如下:
7家强制应诉的企业中,6家企业的单独税率重新计算为:天津美克 0.83%(可忽略不计); 东莞联东2.32%;东莞台升2.66%;东莞震兴 4.96%;深圳瑞丰7.87%;上海思可
达15.78%;此外,另1家企业因调查过程中被DOC视为不合作而依旧被裁定198.08%的惩罚性税率。
其他115家A卷企业的平均税率由原来的8.64%调整为6.65%。
未获平均税率的应诉企业和未应诉企业的全国统一税率没有改变,仍为198.08%。美DOC称,此次修改是针对本案先前终裁中存在的“行政错误”作出的。同时,鉴于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已于12月10日就本案作出存在损害的肯定性终裁,美DOC按照此次调整的终裁结果于12月27日签署了反倾销令并将通知美海关针对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征收现金保证金。
(信息来源:驻美国经商参处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