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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国企负责人不得进入监事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06: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北京的国企负责人在自己的企业里有了禁区。日前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开的《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规定,企业负责人不得进入监事会。

  据了解,2000年首次出台《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后,北京市首批监事会进驻包括同仁堂、金隅集团等在内的12家国企。此次颁布的新办法规定:企业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会中的企业职工代表。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实行回避原则,不得在其曾经管辖
的行业、曾经工作过的企业或者其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企业的监事会中任职。企业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会中的企业职工代表。

  办法还规定,代表市政府进驻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经营行为有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等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市国资委提出专项报告。上海证券报记者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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