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木佳12日北京报道】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向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汕头市亮出了“黄牌”,要求汕头市务必于2006年底前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考核指标,否则将撤消其“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为使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保持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先进性,国家环保总局于去年9月开始对已命名三年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汕头市行政辖区调整后
国家环保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对汕头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所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汕头市迅速采取措施,加快新扩城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和城近郊结合部的环境管理,限期达标。(13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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