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境外投资并非QDI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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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08:16 上海证券报 | |||||||||
日前外汇局已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额度17.5亿美元。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批准的第一笔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额度。一些市场人士认为,这是即将推出的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的一部分,为在境外进行资本运作"投石问路"。对此,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资金运用监管部副主任曾于瑾表示,两者并不相同。
自有外汇资金境外运用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最大的特征是集合投资,而保险外汇资金都是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另外,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不同,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不存在人民币兑换的问题。不能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理解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曾于瑾说。 去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海外,并建立了协同监管机制。保监会主要负责监管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的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是否合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负责投资付汇额度的审批,监控保险外汇资金的流出和流入;其他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对保险公司境外投资涉及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 追求净投资收益稳定增长 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保险资金的使用、投资渠道的拓宽等话题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2318.HK)首席投资执行官杨文斌就平安的保险资金运用作了介绍。 杨文斌介绍,相对于一般资产管理,保险资金的投资有很大的特殊性,实现资产和负债匹配是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核心内容,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是以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和长期投资理念为基础的,无论资产配置策略还是具体投资策略,都要充分反映上述基本原则和要求。保险资金运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遵循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指导原则,以实现保险资金的长期保值和增值,满足偿付能力要求和财务稳健性要求。平安的核心投资目标就是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原则追求长期稳定增长的净投资收益。国际大型保险公司十分关注核心投资目标------净投资收益的稳定增长,主要是由于该指标对于积极引导公司改善投资组合的资产分配及延长资产久期具有重要意义。 杨文斌表示,日前,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可转债,保险外汇资金可以作境外投资,这对于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分散风险具有积极的作用。为了适应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的需要,平安前期已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制定了相关投资政策和指引,建立相关研究和信息平台,配备了高素质专业人才,建立了相关的技术平台和管理制度。平安目前正在有步骤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利用这些机遇, 提高投资收益。 防范境外投资风险最重要 根据规定,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投资品种或者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和外国公司债券;中国的政府或者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货币市场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其他投资品种和工具。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的梅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境外投资防范风险是最重要的。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的出发点,也是处于风险防范的目的。他提醒,中航油由于涉足金融衍生产品,才导致公司破产。另外,海外投资还将引发不同会计制度之间的接轨问题。 谈到提高收益的问题,梅君表示,应该在风险控制最小化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收益。数据显示,目前美国保险行业的平均投资收益为产险10%,寿险12%,而中国总体不到5%,难以满足国际投资者的需要。 关于投资比例问题,相关规定明确,除中国政府或者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外,保险公司投资信用评级在A级的所有债券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国家外汇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的30%;除中国政府或者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外,保险公司投资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下的所有债券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国家外汇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的70%;保险公司投资同一公司或者企业发行债券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国家外汇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的10%;保险公司投资中国的政府或者企业在境外发行债券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国家外汇局核准的投资付汇额度。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平安保险集团有提高收益的压力,但作为首次涉足海外市场,平安保险的投资原则应该是十分谨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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