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美琴)深圳证券交易所昨公告称,上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共受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申请一笔。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没有披露具体的细节,买卖双方、交易对象、数量和价格均没有披露。
不过,深交所在公告中称,该笔转让申请属于质押人以质押股份抵偿债务转让予质押权人,于1月6日受理,目前正在进行合规性审核之中。
今年1月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转让业务,规定这一业务必须在深沪两大证券交易所进行。1月7日,上周五深交所发表声明,为提高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业务的透明度,深交所自2005年1月10日起每周一在其网站公布上一周非流通股转让业务办理情况。(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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