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纯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甲壳质医用产品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于2004年2月经上海天成投资实业公司全面收购并重组后,在新的领导班子正确决策领导下,经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经营业绩开始稳步增长。
为了确保股东利益,诚信地做到为投资者负责,保证公司的守法经营和长期稳定地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与上海国策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聘请该所戴培洪律师和秦文红律师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内容除包括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增资扩股及海外上市准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外,还包括向公司股东提供如下有关股东权利的服务内容:
1、为公司的股东或战略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股权情况的咨询,以确保公司股权及变化情况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2、为公司的股东或战略投资者提供就本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及股东的权利义务提供咨询。
为真诚回报股东对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厚爱。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对2004年度的利润实施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通过决定。详细情况可与咨询授权机构联系),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月31日止。
同时,上海高纯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欢迎对甲壳质产品有一定认识并有研究的有识之士,加盟公司的产品开发和经营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高纯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月6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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