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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收“入场费”厂家担心难执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 05:59 北京青年报

  禁收“入场费”厂家担心难执行

  名目繁多的各式入场费,经常让商场、超市的供货商叫苦不迭。而日前一份来自北京市商务局和工商局的《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规范(试行)》,将从2月1日起执行,在这份《规范》当中,将禁止商场、超市等零售商向供货商收取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进店费,另外,《规范》里还规定零售商不得借新店开业、店庆、节日庆典等名义向供货商强行索
取赞助费用。

  供货商的不平等的谈判地位与弱势呼唤,显然已经受到了政府的关注。《规范》里鲜明地表达了对诸多供货商的扶持态度。不过,有部分供货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现出了一丝忧虑,由于这份《规范》暂时不具有强制力,因此《规范》短期内是否能真正执行?

  商家:多数表示赞成但是也有苦衷

  新《规范》主要对商场、超市的收费和结款方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针对部分供货商反映强烈的进场费、店庆促销费等名目繁多的乱收费,《规范》的第十一条强调,零售商不得借新店开业、店庆、节日庆典等名义向供货商强行索取赞助费用;不得重复设置或变相设置收费项目;禁止在合同以外强行收取与供货商业务无直接关联的费用;禁止在无合同约定或收费项目、金额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克扣供货商结算货款。

  昨天,记者采访了多家商场负责人,商家大多表现得出言谨慎而且非常低调。一家京城著名的商场和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收取店庆费和堆头费,其实已经是很多商家的惯例了,但是其实超市就是靠堆头费才能赢利的,现在的超市,为了靠价格便宜取胜,所以将商品的价格压得很低,在商品上取得利益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因此各种费用累计起来,超市才能取得一点微薄的利润。这位负责人透露,即使平价销售,商场和超市才只是勉强维持正常运转,现在超市的毛利已经不到5%,百货业的利润一般才1%。归其原因,是商业竞争残酷造成的。北京华联集团常务副总裁徐勇则告诉记者,目前该文件还没有下发到华联,文件下发后,将仔细学习和讨论《规范》,对于政府出台的《规范》,他们将遵守。北京贵友商场冯京芳则告诉记者,很欢迎政府出台这样的《规范》,按照贵友惯常对供销商的收费,贵友的返券力度不可能和其他商场相提并论,而如果商场都遵循《规范》,对市场的有序竞争是有利的。

  家乐福中国公关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家乐福的进场费、店庆费等都是在签订合同时已作出规定的,没有强行索取,因此目前没什么错误需要纠正。

  供货商:关心《规范》能否落到实处

  昨天,一些供货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涵盖诸多保护供应商利益的条款,他们看了都很兴奋。但兴奋之余,又产生了忧虑,如何要求零售商把如不许强行收取进场费等条款落到实处,如何约束他们的行为,《规范》并没有明确的表述。

  一个家电企业的北京市场总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的家电在北京销售额大约3.5亿元,今年他们力争在各大卖场争取更好的位置,因此各类进场费用已经达到了600万元,以往的年份进场费用也有400万元左右,而各种名目的宣传费、店庆费、杂费加起来,要另缴300万,价格不菲。他说,供货商确实处在弱势的地位,要想在卖场销售,对于各种费用,也只能缴纳。由于《规范》目前没有强制色彩,因此他很担心《规范》是否能够落到实处。

  其实,受盘剥最严重的还是中小供货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供货商告诉记者,从进入某外资建材超市以来,尽管销售情况还不错,但店庆费、销售支持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导致其已经处于亏损状态。多数费用都是由超市发出收费通知强行索要的,根本不会与供货商签订任何补充合同。她举了一个例子,到年底了,超市提出要收全年营业额的8%作为“销售支持费”,这是在进场签订合同时从未涉及过的费用。而2000元-5000元不等的店庆费,既没有正式的发票,也不会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她说,如果选择不交就会面临很多麻烦,超市会在许多方面故意刁难,甚至会影响到期结账等等。

  一位灯具供货商告诉记者,在商家让利的情况下,购物中心还要再扣流水中的4.5%作为管理费。供货商表示,如此一来,商家的合理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为了保证正常的利润,厂家只能选择抬高价格,再打折或返券销售。实际上,由于诉讼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多数中小供货商很少选择诉

  讼等法律手段解决遇到的不公正待遇。

  接受采访的供货商大都告诉记者,现在政府并没表示,如果哪家零售商恶意拖欠供应商货款,就吊销零售商的营业执照或不许开设新店,显然《规范》具有示范性作用,但并没有强制性纠正错误的功能。

  专家:《规范》需要“铁腕”执行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李飞表示,有了《规范》固然很重要,但如何执行更加重要。除了供货商与零售商要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法》办事,还要有“铁腕”的执法才行。只有让违反了《规范》的经营者感到,违反合同受到的惩罚要比得到的好处多,才能真正规范零售商和供应商的行为。

  李飞表示,政府的角色是维持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显然政府已经开始为有序的竞争有所作为。《规范》的实施还有待完善,逐步向立法的方向迈进。

  据了解,美国1936年前后也存在连锁超市乱收费现象,一些超市向供应商提出苛刻的条件,要求供应商加大折扣、交进场费等。全美中小制造商及经销商联合起来向美国联邦法院起诉,最终促使了《罗宾逊波特曼法案》的出台。这一法案规定:对有可能垄断市场的商家,不许向供应商收进场费,不许向供应商要求特殊折扣等不合理费用。

  而中国的供货商,也在等待中国的《罗宾逊波特曼法案》的出台。

  作者:范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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