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联酋经济计划部上周出台的一项新规定,所有外国公司在阿联酋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以及对现有分公司和代表处执照进行更新,都将被要求向经济计划部出具5万迪拉姆的银行担保。早先的一项相关决议规定,在迪拜的外国公司代表处今后要在经济计划部进行登记或更新其营业执照,而不是先前的迪拜经济发展局。在此之前的规定是分公司在经济计划部更新营业执照,而代表处则在迪拜经济发展局。尽管要求外国公司的分公司或者代表处每年都必须更新营业执照,但是仍有一些公司没有遵守这项规定。新规定将提高这些公司的义
(信息来源:驻迪拜总领馆经商室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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