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印度洋的海啸造成了惨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尽管国际社会伸出援手,但受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仍面临巨大压力。
灾难发生后,如果单靠财政救济或社会援助,对受损方而言,不仅被动,而且所获支援也相对有限,因此还需要借助保险等有效的商业手段来抗灾减损。一旦类似的灾难降临我国,我们的保险业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就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
郝演苏与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
如果海啸发生在我国,即便你投保了财产险,也可能得不到赔偿。因为我国的财险公司一般都把地震列为除外责任
如果这次海啸发生在我国,那么有些受损企业———即便已经投保了财产保险,也可能得不到多少赔偿。
郝演苏教授介绍,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我国的财险公司一般都把地震列为除外责任,即不赔偿企业和家庭由地震造成的、或由地震引发的灾难造成的财产损失。
郝教授说,为防止保险公司出现大的经营风险,过去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并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地震这一巨灾风险。但多年来,对这一风险的保障需求却有增无减,在一些行业,如农业、渔业、建筑运输业尤为突出。如今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开发保险产品,但由于缺少数据积累和相关的精算技术,保险公司对地震险业务大多小心翼翼。目前我国市场上几乎没有地震险主险,只有一些附加险种。而在国外,针对飓风、海啸等意外的“企业经营中断险”、“企业利润损失险”等已经比较成熟。
“事实上,国内的一些保险企业完全有能力以费率为杠杆,锁定经营风险,通过联合共保等方式,开展地震保险业务。”郝教授引用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的一句话:“没有不可保的风险,只有不可保的价格”。
王绪瑾教授指出,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较严重的国家。民政部有关统计表明,中国每天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达1亿多元人民币,我国保险业应尽快改变目前缺乏有效的巨灾风险防范机制的局面,积极探索巨灾风险的防范技术,建立巨灾信息支持体系,建立巨灾保险应急机制。
个人旅游保险市场几乎空白,游客应将保险列为外出旅游的常规成本
海啸遇难者中1/3属游客,旅游保险的重要性在此次灾难中凸现。
我国是旅游大国,国内游客每年出游人次堪以亿计。目前旅游者获得保障主要有两种方式: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自行投保各类旅游意外险。前者的保障程度较低,而后者的发展十分缓慢。据记者了解,主动投保旅游保险的游客数量不到游客总量的5%,其中大部分是团队出游者。而个人自助游者,往往热衷攀岩、探险、自驾车等风险较高的项目,却几乎与旅游保险无缘。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卖航意险那样,在机场、旅游景点、车船售票处、宾馆饭店也叫卖一下旅游保险呢?
王绪瑾认为,此次海啸的受灾地区多为旅游胜地,有很多公众旅游场所。大灾提醒我们:旅游业应与保险公司共同完善和改进公众责任保险。
我国的保险密度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1/30。
海啸提醒我们,应提高保险意识,为自己和家人构筑一张保险保障网
如果在此次海啸灾难中遇难的10多万人曾经投保过人寿保险或意外险,大灾过后,他的受益人就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回给付金。斯人已逝,但这份保障,对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亲人们来讲,是份慰藉,更是一种补偿。郝演苏教授介绍,人寿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财产保险不同,除自杀和战争原因外,一般而言,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被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
目前我国的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32元,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1/30,也低于印尼等发展中国家。此次海啸提醒我们,应提高保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为自己与家人构筑一张保险保障网。
此外,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在此次海啸中,有很多旅行社和航运公司的雇员遇难,保险业今后也要注意针对职业特点,开发以旅行社、船员为主要对象的雇主责任保险。
作者: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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