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信息贩子”公开兜售隐私7000老板手机号叫卖30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05:44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马剑芳)深圳地区4万老板通讯录,内有公司名称、法人代表、主要产品、详细地址、电话、年产值、开业时间、人员数量等,仅售100元;广东地区81万老板通讯录,仅售300元……这你信吗?记者昨日就见到了这样的“信息贩子”。

  网上叫卖300元可买7000老总手机号

  昨日,记者在深圳一家网站的跳蚤市场上看到一则“销售海报”,称正在销售深圳及广东地区老板的通讯录,其中包括“深圳地区4万老板通讯录”和“广东地区81万老板通讯录”等,内容不但包括公司名称、法人代表、主要产品、详细地址、邮编、区号、电话,还包括这些公司的年产值、开业时间、人员数量等。通讯录的售价在100~300元左右。

  记者注意到,这则海报并没有留下联系人的直接姓名,只在“发布人”栏里留下了“sz_info”字样,其留下的联系方法是一个开头为“816”的电话号码。

  随后,记者按该电话号码打过去,对方是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据该男子介绍,“销售海报”上只写了他们经营项目的很少一部分,还有很多他们并没有写出来,“例如我们这里还有深圳地区7000家企业老总的通讯录,上面包括这些老总的手机号码,售价只要300元。”当记者询问要如何购买时,他很爽快地回答,可以把钱汇到一个固定账号上,到账后由他们负责邮寄资料;购买者也可以亲自到公司里“现金交易”,他们可以现场“刻盘”。“现在我们有不少购买者呢。”该男子表示,其公司在福田皇御苑内。记者追问之下,该男子说自己姓龙。

  记者追踪手机号码、公司规模均能买

  下午,记者来到该公司。这是一个住户型的办公室,而接电话的龙姓男子正是该公司的“总裁”。当记者表示要购买老总通讯录时,他热情地把记者引进一间小房间,小房间里有两部电脑,一位高个子男子打开其中一部。记者提出要看“售价为100元的深圳地区4万老板通讯录”,高个男子边打开边“解说”。记者看到,该通讯录用表格的方式按拼音字母顺序记录了44107家深圳企业的名称、总裁名字、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等,里面甚至还有居委会及其负责人的名字。

  当记者表示要看“有7000个深圳企业老总手机号码的资料”时,高个男子表示,该资料已经停止出售,因为“这方面我们有新的合作”,但他表示可以为记者提供“深圳地区职业经理人的数据库”。当他打开该资料时,记者发现,该通讯录不但有企业总经理的手机号码,甚至还有这些人的电子邮箱及办公电话,但通讯录收录的公司数量有限,一些大型企业,如深圳的中兴、华为、创维等企业并没被记录在内。

  随后,高个男子递给记者一张打印好的宣传资料,其内容主要是该公司目前正在销售的8项“业务”,如“深圳地区各大公司、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手机号大全”、“深圳地区职业经理人数据库”、“2004广东省总经理通讯录共61万条信息”、“深圳地区台商企业老板的资料1400份”以及“电脑自动传真软件+1.6万深圳自动传真号码”等,这些通讯录的售价在100~1500元不等。

  高个男子表示,公司出售的这些资料都是“最新资料”,“比黄页还全面”。当记者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表示质疑时,该男子有些气愤地说:我们公司可是有经营许可证的,不信你自己看!记者随他所指的方向看到,其放在门背后的桌上确实并排放着三个镶框证书,其中分别为“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等,上写该公司名字叫万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私营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4年9月,经营范围包括“广告经营、形象策划和信息咨询等”。

  知情人报料信息贩子啥都卖

  知情人士周先生向记者透露,业内一般把这些贩卖信息的公司叫“信息贩子”,这些公司拥有的所谓“内部”或“绝密”信息一般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获得:参与协办一些地方或全国性的企业论坛后把论坛的通讯资料收为己有(或直接向主办方购买);通过各种途径收罗各种名片后自己整合;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后获得“不对外公布”的信息;通过相关途径向掌握“内部”信息的人私下购买等。但事实上,被“贩卖”的人或单位并不知道自己的信息已经被非法售卖,也即“自己被卖了都不知道是谁卖的”。

  这些信息一般出售给谁?周先生表示,购买这些信息的一般是广告公司、策划公司、保险公司或培训公司等,也包括少数猎头公司。但他同时表示,“信息贩子”盗卖的信息“其实不仅如此”,例如考研信息、搬家信息、售房信息、医疗信息等也都在此列。

  律师看法这是侵权行为

  把企业的信息公开销售是否合法?记者随即咨询了东方金源律师事物所金永泉主任律师。金律师介绍,通过各种非法或合法渠道获取个人或企业的信息资料,并加以出售,“应该算是一种侵权行为”,因为这些资料公开显然没有经过当事人或当事企业的允许。但金律师表示,目前法律还没有对这种行为有明确的界定,只有当售卖者的行为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后果时,售卖者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马剑芳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