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董砚龙9日北京报道】又一家上市公司因委托理财而陷入了纠纷。特发信息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回了在大鹏证券的部分委托理财款2894.43万元,但大鹏证券已将特发信息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庭判令特发信息返还其先后共向特发信息支付的1434.75万元的投资收益。
据悉,特发信息于2003年4月18日与大鹏证券签订《国债托管协议》,委托大鹏证券进
行6000万元的国债投资,期限一年,大鹏证券承诺按期返还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9%的年收益。2003年4月22日,特发信息再度与大鹏证券签订《国债托管协议》,委托大鹏证券进行4000万元的国债投资。并于2003年6月2日同样追加委托大鹏证券进行国债投资5000万元。特发信息先后委托大鹏证券进行国债投资总计金额15000万元。
2004年4月第一笔委托资金到期后,大鹏证券没有按期支付本金和约定收益。经特发信息催讨,大鹏证券于2004年5月12日归还本金10000万元及相应约定收益,2004年6月29日归还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约定收益。对于剩余3000万元本金,特发信息已经收回资金2894.43万元,距离3000万元本金差105.57万元。特发信息表示,对此差额及3000万元本金的约定收益,公司保留继续向大鹏证券追索的权利。未能收回的部分本金对其2004年度的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尽管大鹏证券归还了特发信息大部分的本金以及约定收益,但大鹏证券方面认为特发信息索要本金以及高达9%的约定收益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因此于日前将特发信息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庭判令特发信息返还其先后共向特发信息支付的1434.75万元的投资收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该案定于2005年1月27日开庭审理。(10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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