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最后一周,证监会、财政部、人行联合向国务院报送《关于设立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请示》。
2005年第一周,股市继续大幅回落,尽快健全股市补偿机制的呼声日逐高涨,风险补偿基金能否成为投资者的避险屏障,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如何确保稳健增值
目前坊间揣测,首批证券投资者补偿基金规模可能在600亿元,但分析人士认为,600亿元的水平对危机重重的证券业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未来如何拓宽基金的筹资渠道,保证基金稳健保值、增值就成为关键所在。
著名经济学家王连洲认为,尽管600亿元的基金总量不大,但首先应该维护好基金的安全性,有市场人士建议将风险基金用来购买基金甚至股票。但王连洲认为,股票市场波动剧烈,而从去年基金市场的表现来看,开放式基金表现也难尽如人意。所以补偿基金最稳健的做法就是购买国债等低风险品种。
在融资渠道方面,美国于1970年成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IPC,该公司通过向会员收取年费及利息收入来筹措资金,目前自有资金规模达10亿美元,另有银团提供的10亿美元额度可供使用,同时,SIPC还可通过SEC向美国财政部动用10亿美元的借款额度。
在我国关于投资者补偿基金筹集的各项提议中,呼声最高的就是将证券交易印花税拿出一部分设立补偿基金,但业内专家认为,只有将上市公司利益、证券公司利益、证券服务机构的利益与投资者利益牢牢绑在一起才能真正维护投资者权益。
一位证券人士表示,应该借鉴海外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让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主体定期拿出资金参与维护补偿基金的发展。这样才能让各方分享资本市场成果的同时,一起分担股市带来的风险。
制度性缺陷不容忽视
尽管设立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酝酿完成,但是,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还缺乏统一的法律根据。美国国会在1970年通过了《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案》,并据此成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IPC。
该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会员资格是强制性的,凡是依法注册的证券经纪商或自营商,以及全国性交易所的会员,都必须参加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
所以有法律专家建议,在推出正式的投资者保护基金之前,首先应该健全法律监控体系,这样既能为投资者维权找到理论根据,也能采取强制实施手段,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投资者正当权利。
一方面法律制度存在缺陷,另一方面,未来基金正式运用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种种未知因素。
在风险补偿方面,类似银广厦这样的造假企业,投资者受到了彻底的愚弄,股价也从30元掉到了目前的1元出头,显然以目前的基金规模所能实现的补偿也相对有限;投资基金同时还可能面临一定的道德风险,比如证券公司破产可能隐藏部分资产,而由补偿基金买单。
推出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在A股市场毕竟是具有进步意义,是内地股市实现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
未来,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实施规则的细化工程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能否经受的住市场形势变化的考验依然是个未知数。
商报记者 李壮 J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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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普遍认为,风险补偿基金是监管层为破产证券公司处理善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据业内人士介绍,设立投资者补偿基金最初讨论始于今年年初,监管部门在处置“问题券商”鞍山证券、新华证券、南方证券时,为防止投资者计提保证金,央行不得不直接拿出15亿、14.5亿和80亿再贷款用于弥补客户保证金缺口。
同时去年六七月间,闽发证券、汉唐证券、德隆、华夏的四家证券机构又陆续出事,这4家证券实体的涉案规模远远超过了前述3家,除了华夏证券获得北京政府紧急拨款注资外,闽发证券、汉唐证券、德隆3家至今仍然没有提出明确的救助措施。
去年9月,市场又传出了一份23家高危证券公司的名单,甚至更有消息称面临债务危机的证券机构高达50多家,显然央行不愿意也不可能拿出更多的资金为他们买单。
11月,由央行、财政部、银监会和证监会发布《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亮相,规定对2004年9月30日前形成的委托理财,本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全额收购,超过10万元的,超过部分九折收购。
业内人士介绍,如果排列个时间表,“破产-央行买单-债权打折收购”,新近推出的“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显然与前述三步紧密关联,以“风险补偿基金”消化券商债务则顺理成章。
商报记者 李壮 J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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