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上搜索“听证会”,找到相关网页约106万条。近乎天文般的庞大数字,说明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听证会正在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个常态现象。然而,每次听证会前人们对听证会的期望,与听证会后相当一部分公众对听证的微词,往往形成强烈的对比。从这个角度讲,听证的结果无疑又属于非常态的现象。具体地说,这种非常态表现听证会成了“常胜将军”,很少有听证诉求“流产”的。听证会的频频胜出,满足的是举办听证的一方,而失利的则是无法在听证会上发出自己声音的一方。所以,探询听证会“百战不殆”的奥秘,似
乎不算多余。
要搞清楚听证会频频胜出的奥妙,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听证博弈的队员构成情况。从表面上看,听证会由两方组成:要求听证的一方和公众,听证的内容绝大多数涉及到价格问题,而关于价格的听证会又100%属于提价听证,即问计于民,看提价到底可行不可行。事实上,还有隐形的一方较少引起人们的关注,那就是有权指定参加听证代表的物价部门。
听证会的组办方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看听证会的代表对提价请求买不买账。从近年来听证会一路凯歌高奏的结果看,无疑是听证代表举手同意超过了半数。提价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同意提价,意味着包括参与听证的代表自己的和所有消费者的口袋要为之瘪下一点。一个听证会胜出,也许非常正常,不过,绝大多数的听证会都能达到主办方的目的,就很不正常了。舆论对许多听证会的结果表示质疑,则说明听证代表的遴选过程中存在问题。而听证会每每“捷报”频传的奥秘,正源于此:代表身份是否合法。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听证会代表的推选“可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等方式产生”。平心而论,以“自愿报名”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召开的听证会究竟有几个?“单位推荐”,哪个单位会如此热心涉及公众个人的提价听证会?也许,只有采取“委托社会有关团体”了。只是这样一来,提出听证的一方当然要委托自己信得过的社会团体,并且受委托一方也会最大限度地满足委托者的意愿。后面的事情可想而知,同意提价代表的比例肯定超过拒绝同意提价的代表。
上到听证会上,即便持反对意见的代表再慷慨陈辞提价的不利因素,恐怕也难以改变提价意见胜出的命运,因为这是笃定的结果,早在召开听证会之前就已经注定了,谁叫组办方早把“工夫”下到前面去了呢。
听证代表不是为自己所代表的公众服务,而是替听证组办方说话,这样的听证会和双簧戏没有多少差别。由此暴露出的问题是:听证代表选举程序的公正性打了折扣。这个折扣可不是一般的折扣,它导致了听证会流于形式,成了政府作秀的别称。
如果不想让听证会在我们这里流于作秀,最好还是先找出一个相对公正且可行的听政代表推选办法。(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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