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庆慧) 尽管信托业内人士一再表示,贷款类信托产品是信托公司技术含量较低、没有新意的产品,但相关的统计数据仍然显示,2004年,全国信托业共372亿的总融资额中,贷款类产品的融资额高达六成,约223亿,在2004年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贷款类信托产品无疑从另一个渠道解了部分企业的资金之急。
在频频发售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中,去年下半年以来贷款类信托产品计划明显增加
。业内人士指出,信托作为融资渠道之一,在宏观调控导致的银根收紧之际,对一些质量优良,风险小的项目,尽管利率比银行偏高,但交易成本偏低,尤其是一些地产企业,去年以来纷纷寻求信托渠道以获得融资。上海金世永业(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军厂律师表示,年300多亿的信托融资额对于全国近60家信托公司来说仍属过少,因为全国信托公司的总注册金额也有300亿,如果信托公司能够按正常渠道合规经营,信托应当是一个独特的融资蹊径,未来信托业应当在合理的监管下有一个更好的发展。
另据数据统计,截至2004年12月底,约有60只信托产品通过信托公司网站公布了到期清算报告。从统计结果看,大部分信托产品均达到甚至超过了预期收益水平。60只产品实际年平均收益率达到4.304%,远高于同期银行人民币存款和国债利率,也高于预期的平均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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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再发令牌监管信托业
昨天中国银监会再对信托公司下达“令牌”,要求信托公司应分别建立自营业务和信托业务的授权体系,确保自营与信托业务“信息隔离”,否则将依据相关法规对公司或负有责任的个人进行处罚。据记者统计,最近一段时间,银监会已发布了多道令牌监管信托公司。
两类业务的互相分离,包括业务部分分别设立,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以及不同高管负责管理;此外,自营业务与信托业务应分别建账、分别核算,并由不同的财务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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