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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终结“盲人摸象”式的立法讨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08:56 中国经济时报

  国家公务员法不但关系到500万公务员的利益,也影响到全体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全体公众都应该有权知晓国务院法草案与立法全过程,“盲人摸象”式的立法讨论恰恰是对立法民主与公民权利的极大讽刺,应当及早终结。

  毛飞

  自去年12月25日公务员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这部法律草案的公共讨论就一直没有断过。一开始,讨论热点是所谓实现“局长与普通职工同级”的职务职级晋升双梯制(参见1月6日中国新闻网);现在又有专家对公务员法草案中规定“下级不得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的条款提出异议。(参见1月6日《新京报》)

  公众对公务员法关注的热度与日俱增,我却提不起多大兴趣——因为我发现,要想发表一点有把握的观点,实在是太困难了。

  比如,媒体大张旗鼓地报道职务职级晋升双梯制,称其为疗救“官本位”顽疾的良方。但是,“双梯制”这职务与职级双轨并行的管理模式在实施十多年的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中就已有所体现;此次公务员法草案中究竟做了哪些突破性的规定,以至于让“官本位”如临大敌,新闻媒体语焉不详,我也只能是一头雾水。

  再比如专家置疑“下级不得对抗上级”的问题。完整的公务员法应该是明确规定公务员各项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件,“下级不得对抗上级”作为纪律,属于公务员的义务,完全可以写入法律条文当中;至于公务员是否可以对抗上级明显错误决定和指令,这应该属于公务员的权利范畴——然而,由于无法查证公务员法草案有关公务员权利的规定,我根本没办法判定专家与法案起草者孰是孰非。

  简言之,由于无法看到国家公务员法草案的全文,我发现自己完全处于“盲人摸象”的状态之中。

  一群盲人围绕着一头身躯巨大的大象,用手胡乱触摸,摸到尾巴便以为大象像条蛇、摸到腿就以为大象像根柱子,大家能得到的只是些局部的、零散的、无法证实的信息,最终谁也无法搞清楚一头大象的完整形象——我此刻恰恰与这些盲人相仿。

  国家公务员法草案仅仅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代表面前,而并没有向社会公众公开;国务院法草案原文写了些什么,大家都是两眼一抹黑。我们只能依靠新闻媒体这个“传声筒”,不时得到一些零碎的、未经证实的信息,再依靠自己的常识和想象力形成判断、发表见解,至于整部公务员法草案的全貌到底如何,我们根本无从知晓。

  只要法律草案不公开、立法程序不透明,即使我们展开如火如荼的公众讨论,也不过是在演绎“盲人摸象”的寓言而已。这种“盲人摸象”式的公众讨论非但无助于人们全面了解公务员法草案全貌,反而容易催生出许多误解;因为没有充分的信息,公众不可能做出正确与准确的判断,更加难以发表出有价值的意见与观点。结果,这种貌似热烈的立法讨论既无法伸张公民权利,也不能给予立法者们半点实质性的帮助。

  《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现代法治国家通行的基本理念是:凡与立法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都有知情权与表达权。国家公务员法不但关系到500万公务员的利益,也影响到全体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全体公众都应该有权知晓国务院法草案与立法全过程,“盲人摸象”式的立法讨论恰恰是对立法民主与公民权利的极大讽刺,应当及早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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