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上报到国务院,国内不少富豪纷纷把名下的财产转让给自己未成年的子女,更有人直接用襁褓中婴儿的名义购置物业,以在将来节省一大笔遗产税金,由此催生出了一大批“娃娃业主”。
与此相对应的,是美国富翁对待遗产税的态度。美国总统布什2001年上台后,宣布10年之内废除遗产税。按理说,布什给富翁们送了如此贵重的一个大礼,他们应该感恩戴德。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富翁们并不领情,120位最有钱的富翁,主动上书国会请愿,要求国家继续征收遗产税。
富翁们放着天大的便宜不占,却联合上书,硬“逼”着国家往自己的口袋里掏银子,这难道是富疯了么?他们的觉悟,是从哪里来的呢?
一是传统影响。美国的富人一直有向慈善事业捐款的习惯,商人往往被称为“社会赞助人”。这样的一种传统,被美国的商人阶层一直继承下来,并且不断发展壮大。富翁比尔·盖茨,财产超过400亿美元,但他热衷慈善事业,迄今为止已经捐出了250亿美元。对这些善举,他并没特别张扬,只是说善举是源于父母的影响。
二是财富价值观。美国富翁们挣钱的目的,大都为了造福国家。许多美国富人都认同这样的观点:“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卡耐基语)。美国人把纳税看成是一种义务,富翁自然更不例外。
三是创业观。美国很多有钱人都不把遗产传给自家子孙,而年轻人也对继承遗产不很感兴趣,他们更崇尚白手起家。美国商人认为:父母如果溺爱孩子,让孩子只会享受,可能是一生中做得最糟糕的事。因为这样会使孩子失去经历属于自己的成功和失败的机会。他们不想让孩子成为坐享其成的富翁。
四是公平理念。美国商人认为,他们的家人已经生活得很好了,而“财富不应该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巴菲特曾当着他的孩子的面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说:“那种以为只要投对娘胎便可一世衣食无忧的想法,损害了我心中的公平观念。”他宣布,将自己超过300亿美元的个人财产捐出99%给慈善事业。
《新闻午报》
《市场报》 (2005年01月07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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