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H股稳定价格期结束及稳定价格行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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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该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中兴通讯(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五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之规定,本公司于其他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进行公告。 本公司有关全球发售H股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05年1月1日结束。稳定价格期间,本公司全球协调人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仅采取了如下稳定价格行为: 1、于2004年12月7日行使部分超额配售权,要求本公司额外发行7,396,548股H股以及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出售64,506股H股,并于2004年12月9日开始进行交易。本次超额配售股份以每股22.00港元的价格发行(即全球配售的H股每股发行价格)。 2、于2004年12月14日行使部分超额配售权,要求本公司额外发行11,521,524股H股以及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出售100,476股H股,并于2004年12月16日开始进行交易。本次超额配售股份以每股22.00港元的价格发行(即全球配售的H股每股发行价格)。 如上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分别于2004年12月9日及2004年12月16日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1月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