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600839)澄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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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日,“和讯网”转载新京报《传倪润峰已遭调查,直系亲属在 A P EX公司担任高管》、“21世纪经济报道”《长虹头等大事:谋划收购A P E X》、“新浪网”转载“第一财经日报”《四川长虹(资讯 行情 论坛)对美国 AP EX正式提起诉讼》、“新浪网”转载“国际金融报”《长虹用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A PEX称已付3.5亿美元》等文章存在许多不实之处,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情况澄清公告如下:
一、“倪润峰先生是否已被有关部门重点关注并接受调查”,完全是媒体毫无根据的报道。 二、目前公司尚无收购美国 A P E X公司的计划。 三、由于美国 A PEX公司未能切实履行与我公司达成的还款协议,公司于2004年12月14日向美国加州洛杉矶高等法院申请令状,要求对 A PEX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因该公司2005年1月5日同意提供资料,法院已决定延期听审该申请。目前, A PEX公司已主动提供了部分财务及经营资料,公司聘请的美国律师和会计师正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 四、公司2003年收到 A P E X公司付款34332.88万美元,但上述付款与该公司对我公司的欠款余额并不矛盾,公司公告的AP E X欠款余额是以双方签定的还款协议为基础, A PEX公司尚未支付的货款金额见本公司刊登于2004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五、公司从未向任何媒体披露2004年度经营情况,“预计2004年底,经营性现金流将仍然保持为正”属媒体的无根据的报道。 六、关于公司发布的任何信息均以公司公告的信息披露为准,公司指定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特此公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二○○五年一月六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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