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号资源费难改电信商盈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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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 11:16 上海证券报 | |||||||||
    以香港上市的中联通为例,公司目前为1亿名用户支付的码号资源占用费为1200万元人民币,而其去年公布的纯利为42亿元人民币     日前,国家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出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向电信业务经营者征收电信码号资源占用费。业界表示,这部分费用将加大电信运营企业的营运成本,但是考虑到目前拟定的征费标准较低,对于电信企业而言不会产生过大的影响
    在三部委共同下发的《电信网络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中规定,固定电话网码号、移动通信网码号、数据通信网码号、信令点编码以及国务院信息产业、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码号资源应当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     《办法》规定,码号资源占用费由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担,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根据目前拟定的收费标准测算,用户码号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号0.01元。电信业务经营者在西部12个省份开展业务占有、使用的用户码号资源,将给予收费标准减半的优惠。     国际市场对这则消息的反应显然更为敏感。昨日,中国四大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资讯 行情 论坛)、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在香港股市全线下跌,跌幅分别达到4.26%、4.13%、2.65%及0.98%。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电信运营企业作为政府征收电信码号资源占用费的主要对象,其利润必然会受到负面影响,但目前拟定的每户每月0.01元的收费标准,不会深刻触动这些大型电信运营商的盈利能力。     湘财证券资深电信分析师姚军表示,以中联通为例,目前公司两网用户总计超过1亿。按目前每年每名用户须支付0.12元人民币的码号资源占用费计算,公司为1亿名用户支付的费用为1200万元人民币,而在香港上市的中国联通去年公布的纯利为42亿元人民币,因此这一额外的支付相对其庞大的资产规模和利润而言,影响甚微。     此外,市场人士还表示,目前有关通知未明确该笔占用费是由集团公司支付还是由股份公司支付,因此难以评价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中国联通 A股公司有关人士称,目前还未收到要求上市公司支付占用费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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