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了《宁波市工业投资导向目录》。该《目录》由市经委会同市计委负责编制,是深入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政府《关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结构调整升级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升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工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实施《宁波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的一个重要举措。
该《目录》明确了鼓励类、综合平衡类、限制类和禁止类投资项目。列入鼓励类的原则是:宁波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有利于形成产业集群,提升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符合结构调整目标,有利于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列入综合平衡类的原则是:能耗、水耗高,我市资源和环境条件不宜重点发展的项目。限制类和禁止类投资项目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导向目录》还明确了我市先进制造业鼓励投资的14个产业领域和113项发展重点。这14产业领域分别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及机械基础件、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及新能源、钢铁及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及精细化工、纺织服装、仪器仪表、模具、生物医药、家用电器、文具、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其它等。列入《导向目录》综合平衡类的有钢铁等六个行业中的炼焦、炼铁、炼钢、水泥、轮胎、合成革、印染、化学药品原料药等20多类高耗能高耗水产业和项目。《导向目录》对这些“两高”产业和项目,提出了严格的万元产值能耗和水耗控制标准。
市经委、计委、财政等有关部门将根据《导向目录》,确定扶持重点,采取相应措施,形成政策合力,支持鼓励类产业和产品加快发展,严格控制新上限制类项目和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项目,加快淘汰工艺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产业、产品和企业,共同推进我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信息来源: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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