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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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 10:01 证券时报 | |||||||||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保险保障基金今年末有望超过50亿元;目前基金投资仍以银行存款为主,今后将公开选聘专业投资机构来运作    中国保监会日前正式发布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并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昨日,记者就该《办法》的有关问题采访了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目前将主要以银行存
    该负责人表示,虽然管理办法规定了保险保障基金还可以购买政府债券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但就目前情况看,由于还缺少投资国债的必备手段,所以目前银行存款仍是主要投资形式。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在管理办法出台前,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财产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和再保险业务已经提取保险保障基金。截至目前,这笔存留在各保险公司账上的保障基金总共有27亿元左右。从今年起,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业务也将按规定提取保险保障基金,提取量大概在12亿元左右,再加上财险等业务全年将提取的10到12亿元左右的保障基金,到今年底,保险保障基金蓄水池内的资金量将超过50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保证保险保障基金的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保险保障基金不得用于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和其他各类实业投资。近期也不会投资于基金。同时,将设立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理事会将由保险公司、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联合组成。另外,中国保监会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完成经审计的保险保障基金财务报告,并向理事会及其成员单位和各保险公司公布。     该负责人表示,中国保监会将设专门部门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同时设立保险保障基金专门账户并对保险公司实行分户核算。保险保障基金与保监会的行政事业经费完全分离,保监会不对保险保障基金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保险行业首先推出该保障制度,尚无经验可以借鉴,同时从成本、效率考虑,中国保监会决定由下设处室对保险保障基金进行管理。随着保险保障基金的壮大,相信今后保监会将公开选聘专业投资机构来运作保险保障基金。     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自留保费的1%,有保证利率的长期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业务自留保费的0.15%,无保证利率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自留保费的0.05%缴纳保险保障基金。当财产保险公司、综合再保险公司和财产再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6%,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人寿再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时可暂停缴纳。     链接     保险保障基金是根据《保险法》的要求,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即:当保险公司破产或被撤销,如果其有效资产无法全额履行其保单责任时,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向保单持有人提供全额或部分救济,减少保单持有人的损失,确保保险机构平稳退出市场,维护金融稳定和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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