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九条”又有小进展。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宣布,从今年元旦起,减轻证券和期货公司的营业税税负,交易所证券和期货公司的代收费用将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业内人士认为,这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提高赢利有一定的作用,但影响不会太大。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这一“资本市场营业税优惠政策”。该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制订,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两个单位已于2004年12月
21日下发了相关通知。
通知称:准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准许上海、郑州、大连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期货市场监管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证券公司为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代收的证券交易所经手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收的股东账户开户费等费用,准许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准许期货经纪公司为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手续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营业税优惠政策,是落实“国九条”的又一最新举措。国务院在2004年初发布的《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九条”)中提出,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公司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对具备条件的证券、期货公司将实行所得税集中征管。
早在2004年上半年,证券和期货公司税负重的问题已经受到关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2年重点税源营业税行业税负测算,全国营业税平均税负水平为4.0%,而银行、保险和期货等公司的平均税负在5%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不过,新的政策具体能给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带来多大影响,目前还难以确定。记者采访的各公司人士均认为,此项措施的影响一时难以计算,但估计不会很大。
上海财经大学胡怡健认为,针对证券、期货交易所这些税负比较重的行业,该优惠政策的出台,对目前相对低迷的资本市场是个积极的措施。但胡怡健同时指出,优惠政策并没有从投资者的角度考虑,对于减少个人投资股息利息分红、个人印花税等没有提出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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