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000860)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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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 06: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顺鑫农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赤峰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顺鑫农业或本公司:指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顺鑫集团:指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合作合同:指《关于设立赤峰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合同》。 二、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与顺鑫集团协商,本着双方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顺鑫农业拟与顺鑫集团合资组建赤峰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局核定为准)(以下简称:顺鑫宁城或该公司)。顺鑫宁城的总投资额和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最终注册资本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其中: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900万元出资,占总投资额的90%;顺鑫集团以现金人民币100万元出资,占总投资额的10%。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八里罕镇。该公司成立后主要经营白酒制造、生产、销售。并于2004年12月25日签署了设立赤峰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合同。 2、顺鑫集团与顺鑫农业的关联关系 顺鑫集团持有顺鑫农业21315万股国有法人股,占顺鑫农业总股本的64.31%,为顺鑫农业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次合资成立赤峰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构成了关联交易。 3、本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05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审议,参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赤峰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门意见。 4、交易审批情况 此次合资成立赤峰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已获得顺鑫集团经理办公会的批准。 三、关联方介绍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998]33号文批准,由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现改制为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28,000万元,其中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以其经评估后的部分经营性净资产31,390万元投入公司,按66.90%的折股率折为国有法人股2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75%,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5%。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232号文和证监发字[1998]233号文批准,公司于1998年9月3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700万股,向投资基金配售700万股)。2000年12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222号文批准,公司以1999年末股份总数28,000万股为基数,配售2,415万股。配股后股本结构为:国有法人股21,315万股,社会公众股9,100万股,股份总数为30,415万股。2004年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35号文)批准,公司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30,415万股为基数,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730万股,顺鑫集团公司全额放弃此次6,394.5万股的配股权。配股后股本总额为33,145万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南侧。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南侧 法定代表人:李维昌 注册资本:33145万元 经营范围: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瓜果、果树种植、加工及销售;白酒、肉类加工、制造及销售;淡水养殖;种畜产品、农作物种子、蔬菜种子繁育及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销售饲料、种苗;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以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材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116,512万元,净利润8,307元。 2、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区属国有大型涉农企业,企业成立于1994年。顺鑫集团原名为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2002年,经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委员会顺经字(2002)第81号文及顺经字(2002)第82号文批准,原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进行了整体改制并更名为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财政部财企(2003)69号文批准,原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的21,315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顺鑫集团持有。顺鑫集团目前持有顺鑫农业21,31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31%,是顺鑫农业的控股股东。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2号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2号 法定代表人:李维昌 注册资本:85000万元 经营范围: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销售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 截至2003年12月31日顺鑫集团净资产151,155万元,净利润8,44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合并报表数据)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与顺鑫集团协商,本着双方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顺鑫农业拟与顺鑫集团合资组建赤峰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局核定为准)。顺鑫宁城的总投资额和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最终注册资本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其中: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900万元出资,占总投资额的90%;顺鑫集团以现金人民币100万元出资,占总投资额的10%。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八里罕镇。该公司成立后主要经营白酒制造、生产、销售。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并由其组成人员推选一名召集人。董事会、董事长、监事的职责与权利以及有关会议的召开程序,由该公司的《公司章程》详细规定。该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顺鑫宁城的总投资额和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最终注册资本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其中: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900万元出资,占总投资额的90%;顺鑫集团以现金人民币100万元出资,占总投资额的10%。并于2004年12月25日签署了关于设立赤峰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合同,协议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并经顺鑫农业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二十年,自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六、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对顺鑫农业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对顺鑫农业带来如下影响: 扩大本公司白酒业的生产规模,提高本公司白酒业的市场占有率,利用现有的资金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产生同业竞争。 本公司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顺鑫集团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门意见,意见的结论为“认为公司与顺鑫集团签署的关于设立顺鑫宁城的合同书签署,执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顺鑫农业、顺鑫集团签署的《设立赤峰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合同》; 2、顺鑫农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纪要; 3、顺鑫农业有关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5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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