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600052)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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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 06: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2001年度,公司与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特科技)先后签订了两份《互保协议》,约定双方互为对方在一个年度内形成的银行借款承担最高金额为2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后比特科技向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借款共计1.8亿元,该1.8亿元全部由公司
2004年底,公司与杭州三华天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上述对比特科技5375.9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三华公司,转让价格5375.9万元人民币,款项分期支付。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537.59万元人民币。 公司特此公告 2005年1月5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