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硕股份(600155)国家股股权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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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 06: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日前获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向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硕集团)下达了(2002)冀高法执字第20?2号民事裁定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委托拍卖行对因宝硕集团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于200
在该笔股权被拍卖之前,宝硕集团共持有公司国家股股权26,0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10%,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中: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股权共有12,556.9233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30.44%,占宝硕集团持有公司国家股股权26,030万股的48.24%。 公司提示投资者留意拍卖公告,公司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根据拍卖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