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美国康宁公司在华有倾销行为中国企业胜出通信反倾销第一案
晨报讯 (记者 焦立坤)耗时18个月之久的中国通信业反倾销第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2005年第一天,商务部网站挂出了“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其中,业界最关注的美国康宁公司倾销幅度被终裁为
1.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7条规定,属微量倾销幅度,免于征收反倾销税”。
这种“肯定性”结果尚在业界意料中。商务部认定美国康宁在中国“存在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但出乎意料的是,康宁倾销幅度只有1.51%,大大低于2004年6月16日的初裁结果,当时该数据为16%。
这场旷日持久的反倾销调查于2003年7月1日立案,由武汉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提出申请,涉案国家有美国、日本、韩国,焦点企业是美国康宁。这家全球最大的光纤企业,占据近一半中国进口光纤的市场份额,是中国光纤企业的劲敌。
随后,商务部对康宁进行数次调查,而康宁亦使出浑身解数动员美国的力量轮番公关,像前美国“第一夫人”、现任参议员希拉里曾写信给中国政府,要求谨慎处理光纤反倾销案。
而在面对反倾销时,国内企业也暴露出应对不足的短处。“虽说中国本土企业赢了这场官司,但却以事实上的和局收场,这是一场象征性的胜利。”业内人士说。据称,国内光纤行业协会将在近期召开会议,就此结果与商务部进一步商讨。
不过,单个企业的恩怨已经不重要了,商务部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上述三国的被调查进口产品征收7%至46%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专家说,这种大环境无疑将给本土光纤厂商带来一个发展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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