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苏培科北京报道中国证券业协会1月4日发布了《关于废止证券公司推荐发行申请有关工作方案规定的通知》,称为了配合证券发行核准制的推行,证券公司推荐企业发行股票实行“自行排队、限报家数”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废止。运行了三年多的“通道制”就此终结。《通知》还取消一个保荐代表人可同时推荐多个项目的过渡安排,明确规定一个保荐代表人同时只能推荐一个项目。
“通道制”始于核准制实行初期,随着市场的发展,其弊端逐步显现:投行业务竞争受限,优胜劣汰难以实现;券商看重通道资源的利用,缺乏对企业质量的重视。保荐制度实施之初,证监会曾明确表示:“在保荐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根据市场情况,现行推荐通道将予废止。”因此,市场对通道制废除有明确的预期;同时,市场各方也普遍呼吁尽快取消通道,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机制。
证监会发行部有关负责人称,随着保荐机构、保荐人的风险意识较大幅度提高,对项目把关更为严格,证券发行上市的市场约束机制已经初步建立,具体表现为,83家证券公司的318个推荐通道持续大量空余。据统计,2004年7-8月份,通道空余总量为150多个,在9-12月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停发的情况下,通道空余数量仍维持在140多个,占通道总数的45%左右远高于前几年的水平。由此可见,废除通道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证监会相关《通知》对保荐制度的一些具体实施政策进行了重大修改:除了取消一个保荐代表人可同时推荐多个项目的过渡安排,明确规定一个保荐代表人同时只能推荐一个项目。《通知》还调整了保荐人首次注册登记及持续维持资格的条件:除了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的主办人,再融资项目的主办人也可注册登记为保荐人;并将保荐人维持资格的条件从“在两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境内外已完成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修改为“持续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体参与项目工作,且每年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该负责人介绍,这主要是考虑到上市公司再融资创新不断,部分再融资项目对投行人员业务素质的要求与锻炼程度均不次于IPO项目。同时避免出现部分保荐人为维持资格饥不择食、随便推荐项目这种违背保荐制初衷的情况出现,使保荐人持续维持一定的业务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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