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中国保监会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传出的信息表明,我国寿险业费率市场化改革已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各家寿险公司已接到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征求“人身保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此前,由中国保监会牵头的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课题组已完成《关于我国费率市场化改革建议的报告》。《报告》为我国寿险市场化改革设计了三种模式。课题组负责人之一刘
开俊称,其中的基于定价方法的模式将保留现有精算规定中对保险费计算方法的规定,放宽对各种定价假设的限制;在基于定价原则的模式中,监管机构对公司采用的定价方法、定价假设不作具体要求,但产品定价应满足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而基于定价指导的模式最为宽松:监管机构对定价方法、定价假设、定价原则等均不作具体要求,由精算工作委员会规定定价原则和规范,精算师应予遵循。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最终采取哪一种模式还需依据市场环境、公司能力等因素统筹安排。
对于此次寿险产品实行费率改革是否会引发寿险公司的价格大战和大批退保现象,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认为,通过费率市场化改革,各家保险公司可以在定价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性,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科学定价。刘开俊则认为,1997年前的保险产品费率很高,近几年客户大多买的是分红险,分红险本身有返还红利的功能,理性的客户不会选择退保。比较有风险的还是传统型产品,但这些产品中大多数对保险费率变化并不非常敏感,费率变化也不应该造成大批退保。(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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