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兴业(600603)200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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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 07: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四年第四次会议于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三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中山南路1088号18楼)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七名,实际到会董事五名,独立董事张志高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董事刘军先生未出席会议,上述两位董事未参加表决。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公司二○○四年度经营业绩情况报告。经公司初步测算,二○○四年度公司
2、审议公司原大股东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归还情况及减少本公司为其借款担保的情况报告。 二○○四年度,本公司在解决原大股东占用资金和为其借款担保的历史遗留问题做了许多工作,对原大股东的资金和资产进行了监督和控制,并责成董事长采取措施积极偿还债务。经过多方努力,本公司二○○四年在降低担保金额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对外担保二○○四年底比二○○三年底减少了37.58%,本公司对外总债务二○○四年底比二○○三年底减少了39.08%,但迄今为止存留占用资金和担保问题仍然严重。为此,董事会要求董事长尽心尽责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切实有效降低本公司的债务。 董事会认为,董事长身兼本公司和欠款方的法人代表,在还款和担保问题上负有特别重要责任。下一步董事会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加大催讨力度和减少对外担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和社会稳定。如果原大股东仍不能及时有效偿还债务,董事会将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原大股东的民事责任。具体举措如下: (1)继续监督和控制原大股东的资金和资产,对可以兑现的资产加速处置,尽快减少本公司的债务; (2)继续采取法律行动催收应收帐款; (3)继续积极协调,争取原大股东的上级单位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债权人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改善公司资产状况;(4)在逐步降低本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的同时,公司继续积极寻找资产重组的可能性。 3、原股东单位上海老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函告本公司:“因刘军同志工作调动,故建议免去其董事一职。”董事会研究决定,免去刘军先生董事职务,待二○○五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元月四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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