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静莲)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1月1日起取消24项省定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取消的24项收费涉及公安、海洋渔业、质监、财政、农业、新闻出版、环保、食盐专卖、卫生、经贸、南海区渔业渔监等10多个部门。省物价局表示,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办理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所需必要的经费开支,纳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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