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武汉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代表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G652单模光纤)及相关产业提出的反倾销调查申请,于2005年元月1日水落石出。
当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终裁决定: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存在倾销行为,对中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自今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征收7%~46%的反倾销税,期
限为5年。
商务部曾于2004年6月发布初裁决定,原产于美、日、韩的G652单模光纤产品依据倾销幅度的不同,向进口商征收7%、16%、32%、46%的保证金。此次终裁决定后,进口商根据初裁向海关缴纳的现金保证金将转为反倾销税。
据介绍,G652单模光纤能广泛应用于高速率、长距离传输,如长途通信、干线、有线电视和环路馈线等网络,是目前世界上用量最大的光纤,约占光纤总用量的70%。2003年,中国光纤需求量约为1400万芯公里,2004年约在1600万芯公里~1700万芯公里,2006年将突破2000万芯公里。
不过,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梁乐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内企业期望通过征收反倾销税促使国内光纤价格迅速上扬的胜算不大。据透露,绝大多数国外光纤巨头已在国内建立生产基地,实现国内原料采购、生产和销售,并在制作工艺、流程管理、资金运用效率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据悉,在商务部初裁后,G652单模光纤价格仍在生产成本价———120元/芯公里附近平稳运行,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价格在较长时间内也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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