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商务部终裁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 08:45 上海证券报

    2005年1月1日,商务部发布了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认定在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存在倾销,并对中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征收7%-46%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同时,因美国康宁公司终裁倾销幅度为1.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7条规定,属于微量倾销幅度,免于征收反倾销税。

    此次光纤反倾销案是应武汉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资讯 行情 论坛)光子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商务部认定符合立案条件后,于2003年7月1日公告立案,涉案国家有美国、日本、韩国。

    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在我海关进口税则号列为90011000,在光纤行业内通常被称为 G652单模光纤,是当今世界上用量最大的光纤,约占光纤用量的70%。

    它具有内部损耗低、带宽大、易于升级扩容和成本低的优点。 G652单模光纤能广泛应用于高速率、长距离传输,如长途通信、干线、有线电视和环路馈线等网络。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光纤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电影《天下无贼》公映
杨振宁登记结婚
健力宝事件资本谜局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经济适用房该怎么买
精彩家装图片选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