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太阳能是一种绿色环保无污染的可再生资源。中国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赵玉文近日表示,目前我国的太阳能技术的应用范围还比较单一,国家应尽快出台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促进太阳能市场的发展。
从1980年至2002年,日、美、德3个主要开发光伏发电技术的发达国家总投入研发资金约35亿欧元(折合人民币333亿元)。日本在光伏发电、光伏电池的生产发展方面进步很快
,其光伏电池销售量就占全世界的44.2%。在市场的拉动下,全球光伏电池的生产持续高速发展。发达国家实现了靠市场发展带动产业发展,而产业发展最终导致电价下降的战略目标。大规模的市场吸引着投资,有力地推动了技术进步,从而使国际上光伏组件生产成本大大下降。
我国的太阳能光伏资源的发展潜力非常大,荒漠面积108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光照资源丰富的西北地区。如果利用全部荒漠面积的1.28%,即在1.38万平方公里面积的土地上安装1380GWp(兆瓦)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就可以提供我国2002年全部用电量。
赵玉文说,德国新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光伏发电上网电价0.99马克/KWh(最近修正为0.5~0.6欧元/KWh);政府补贴总计11亿马克,并实行零贷款利率,10年偿还。这大大推动了光伏市场和产业发展,使德国成为继日本之后世界光伏发电发展最快的国家。
仅仅4年(1999-2003)时间,德国光伏市场增加了10倍,成本下降20%。2004年,新安装的并网发电系统大约200MW,总销售额超过10亿欧元,就业人数约15000人。德国可再生能源满足50%以上总能耗需求。
近20年来我国光伏产业长期维持在全球市场1%左右的份额。在国际市场快速发展的支撑下,2003、2004年我国太阳电池/组件的生产有了大幅度增长,2003年达到12MW,约占世界份额的2.2%,2004年达到35MW,约占3%(约85%以上出口,国内市场2004年约3~5MW)。
赵玉文说,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WTO的原则下,外国光伏市场可以拉动中国的光伏产业,但拉动不了中国光伏市场。在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政策法规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积极发展我国光伏产业,为我国光伏市场的大发展做好产业准备,避免出现类似“送电下乡”工程90%以上电池来自国外的局面。(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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