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股份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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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 06: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接公司第二大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04年12月3日依法拍得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210万股国有法人股(详细内容见2004年12月7日、2004年12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股份类别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一、尚未上市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股份 84,313,134 20.50 潍坊巨龙化纤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84,313,134 20.50 社会法人股份 185,512,640 45.10 其中: 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84,200,000 20.47 潍坊央子盐化集团公司65,312,640 15.88 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0 8.75 尚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269,825,774 65.6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41,523,200 34.4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1,523,200 34.40 三、股份总数 411,348,974 100.00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