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价格联动将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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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 04:01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程凯北京报道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决定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从长远看,国家将在坚持放开煤价的基础上,对电力价格实行竞价上网,建立市场
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时,将要求电力企业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在此基础上,将上网电价随煤炭价格变化调整。上网电价调整后,按照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价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电网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其中,居民电价、农业电价、中小化肥电价将保持相对稳定,一年最多调整一次,且调整居民用电价格前应依法召开听证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近期不会调整居民电价。 据悉,为保持煤、电价格的基本稳定,国家将鼓励煤炭、电力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并依法对电煤价格进行适当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