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公布的资料表明,2004年1-11月份,上海市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投诉案件高达1290件。消费者不满意主要包括九大投诉内容:售楼小姐态度冷漠;楼书广告有陷阱;排队买房含水分;要求购房者交纳签约律师费;精装修房不精装;无证房屋也交易;未征求业主同意擅自改动小区规划配置;房价一涨便毁约以及墙体开裂而造成的补偿纠纷。昨天,记者采访了有关业内人士,其中对投诉较多的几个内容进行了分析。
有关楼书广告的陷阱,业内人士提醒购房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立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对于开发商擅自对小区规划配置进行变动的问题。业内专家提醒消费者,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和国家七部委发布的有关整顿全国房地产秩序的通知规定,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小区规划图纸建造相关项目,或者擅自变更小区规划,除了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如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甚至在消费者购房时,以广告等形式明确承诺了这些规划项目,那么,开发商一旦违反该承诺,还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即使这些变更是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但未经业主听证而变更小区规划,依然属于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从2004年9、10月份开始,购房排长队现象渐渐多了起来。无论是中心城区黄金地段,还是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只要有新楼盘推出,就会出现排队长龙。
现在大多数楼盘通常的做法是让消费者排队、领取购房号牌,有的还需预付几万元,然后凭此号牌作为购房依据。开发商或营销代理机构掌握着售房主动权,发放的号牌数量往往远大于实际房源,加上还要照顾方方面面的关系买房,消费者往往买不到理想的房子。有关排队购房的水分问题,也成为去年房地产中投诉较多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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