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澄清传闻 今年不再额外增购飞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 08:5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苏冬 程满清)“2005年民航总局不再审批2005年额外增加运输飞机。”日前,上述消息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近年来在引进飞机方面素来“豪爽”的中国民航,难道就此要刹紧引进飞机的步伐? 带着这个问题,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就有关“不再审批2005年额外增加运输飞机”的决定进一步作出解释和澄清。
据了解,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中国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在发言中指出:要合理控制运力增长,各航空公司已订购并安排在2005年交付使用的运输飞机,基本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增长的需要,因此(民航总局)原则上不再审批当年额外增加运输飞机。 由于未指明限制的是新飞机采购还是飞机交货,因此杨元元局长的发言引发了业界对中国民机市场前景的种种猜测与担心。前日,波音公司的股价下跌逾2%,业界认为波音股价波动与受到此消息打压有关。 这位民航总局相关负责人称,日前民航安全工作会议上所指的“2005年禁购飞机”的范围,不涉及此前已经订购并决定于2005年交货的协议,也不涉及2005年以后的订购及交货协议。换句话说,有关方面在2005年仍然可以签订交货时间在2006年或2006年以后的飞机订货合同。 “实际上,受影响的只是那些在2005年订购并交货的飞机,即短期飞机租赁业务。”该负责人说,“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2005年全国引进的飞机将有147架。这些新引进的飞机已经基本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增长的需要,所以原则上不会允许再增购。” 业界猜测,民航总局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出于民航安全方面的考虑。 事实上,在去年11月初,民航总局已经提到了限制飞机引进的问题。但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去年11月初,民航总局下发了《民航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航空安全工作的决定》,文中提到:今明两年(指2004和2005年),国内航空公司原则上将不能再“额外”增加飞机。如向民航总局申请置换、购置飞机时,要附带地区管理局出具的运力增长和飞行、机务、航务人员实力情况的分析评估报告。目前已经订购和“湿租”的飞机则不包括在限制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