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2月31日报道)2004年,中国加大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的工作力度,自由贸易区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中国━东盟自贸区谈判在2004年取得重要突破。经过7轮密集谈判,双方就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货物贸易中的降税模式、敏感产品、争端解决机制等重大问题达成一致。在11月29日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东盟10国经济部长代表各自政府正式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和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两个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进程的全面启动。2004年1月,内地与香
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正式开始实施,效果显著。为进一步深化两个“安排”,经过积极磋商,2004年10月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了“安排”补充协议,并将于2005年1月开始实施。根据补充协议,内地承诺实行零关税的原产香港的货物总数达1087种,对几乎全部澳门现在生产的产品实行零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11个领域对港澳进一步扩大开放,8个领域实施新的开放。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扩大,有利于促进港澳的繁荣稳定。此外,中国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海湾合作委员会、智利和新西兰的自贸区谈判已正式启动。2004年6月曾庆红副主席访问南非期间,薄熙来与南非贸工部部长姆帕赫卢瓦正式宣布启动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自贸区的谈判。7月,薄熙来与来访的海合会秘书长和海合会6国财经大臣宣布正式启动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谈判。11月,胡锦涛主席在出访智利和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分别与智利总统拉各斯和新西兰总理克拉克共同宣布启动中智、中新自贸区谈判。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以自由贸易区为主要代表形式的各种区域贸易安排不断涌现。截至2004年9月,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各种区域贸易安排已达305个,仅在当年1至9月期间,就新签署了14个。另据世贸组织估计,各种区域经济集团的内部贸易额已占到全球贸易总额的50%。商务部有关负责人31日表示,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区域经济集团建立自由贸易区,将进一步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关系的稳定持续快速发展。2005年,中国将本着相互尊重、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自由贸易区的商谈和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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