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高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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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13:45 上海证券报 | |||||||||
    吴忠仪表(资讯 行情 论坛)昨日公告称,前任董事长赵广生等高管因涉嫌贪污罪被逮捕,今日公司就修正了2004年业绩预测,称将出现3亿元左右的亏损。高管与上市公司的业绩之间呈现出如此密切的关联,是许多投资者始料未及的。     类似的上市公司并非吴忠仪表一家。统计资料显示,从去年以来,共有10多位上市公司的“问题高管”相继曝光,造成的资金黑洞近百亿元,不仅给上市公司带来
    有投资者说,大股东及高管已经成为信息披露的最大障碍。这话尽管有点偏激,但细想不无道理。尽管“问题高管”属于极少数,但“一颗老鼠屎就能坏了一锅粥”。如果不建立有效的机制来防范和制约大股东以及上市公司高管的种种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就无从谈起,证券市场的根基就很难牢固。     而要使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与高管人员规规矩矩办事,建立高管行为问责机制很有必要。以目前的制度环境,在上市公司中力推董事、监事、高管“问责制”,谁犯错,就追究谁的责任,对违规违法的当事者实施终身的市场禁入,触犯法律的司法机关还应及时介入,以此来加大董、监事以及高管的违规成本,看来不仅必要,而且是可行的。     当然,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的问责机制涉及到事前的预防、事中的发现以及事后的补救,这些不仅需要上市公司完善自身的治理结构,还需要外部环境建设尤其是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在“新兴+转轨”的市场中,不仅需要严刑峻法,更需要市场参与各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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