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补偿基金给投资者一个盼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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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13:00 证券时报 | |||||||||
    在近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的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情况的报告中,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针对证监会上缴的新股申购冻结利差资金,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已经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设立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请示》。     应该说,建立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想法是被券商危机“逼”出来的。由于证券市场的不规范,不少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一旦证券公司资金链断裂,客
    投资者自然是欢迎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南方证券、闽发证券等一批证券公司暴露出资金黑洞,动辄几十亿,多则上百亿。一时间投资者成了惊弓之鸟,感觉把钱放在哪个证券公司都不放心,有的干脆彻底退出了证券市场,严重地影响了股市的正常发展。设立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在不增加投资者负担的基础上为其资金提供了安全保障,实际上是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有利于稳定市场信心。     设立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还有利于维护整个金融大局的稳定。以往券商出事以后,人民银行不得不充当“救火队员”的角色,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人民银行对券商的再贷款累计有几百亿之巨,收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央行只能靠发行货币来弥补,长此以往,不仅包袱会越背越重,还会助长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建立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有助于探索证券公司破产清偿管理办法,建立证券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的长效机制,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大局的稳定。     虽然设立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初衷是解决券商危机问题,但是它不应局限于此,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应该起到更大的作用。比如解决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赔偿问题。蓝田股份、银广夏等一批上市公司都曾经以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虽然事后有些投资者通过法律诉讼来追偿损失,但实际上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因为这些上市公司可能根本就无力支付赔偿金。如果通过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来给投资者一定的补偿,则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会大大增强他们对股市的信心,可谓一举两得。     随着证券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规范化程度的提高,可能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或券商因违规或经营不善而被“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补偿数额将会增长。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靠新股申购冻结资金的利差形成的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很有可能支付力不足。其实,这也很好解决,投资者每年都支付了大量的印花税、交易佣金和红利所得税,可以考虑从这些税金和佣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来补充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这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吧。     设立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请示还需要得到国务院的正式批准。不管怎样,这都是一项值得期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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