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明年1月1日起商品房公摊算法网上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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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11:45 北京晨报 | |||||||||
    明年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将更为透明公开。昨天,北京市建委下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方案和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商品房预售申请应具备的条件做出更加明晰严格的规定,同时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将公摊面积算法等相关资料在网上公示。这意味着,买房人可以通过获得更多的信息有力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办法实施后将有三大突出变化。
    解读三大变化     ●变化一:公摊面积算法上网公示     新规:《通知》第六条规定,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后,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和面积分摊情况将在北京市房屋土地测绘信息网(www.bjfdcch.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解读:对消费者来说,以往面积的分摊情况都是听开发商讲,现在可以通过查询政府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对自己所购房屋面积做到心里有数。市建委有关人士介绍,虽然现在已经要求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但开发商通常还是先计算出按建筑面积测算出来的总价,然后再折算出套内单价,其间还是无法回避公摊面积。     ●变化二:商品房规划不得随意更改     新规:《通知》第七条规定,商品房项目取得预售证后,预售方案相关内容不得随意更改。     解读:这一条对消费者来说也相当重要,以前经常碰到收房后发现户型、朝向等与当初开发商承诺不一致的情况。从明年开始,开发商要调整已经审查过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面积等,必须要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审查机构的审查变更说明和重新测绘的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     ●变化三:面积不准测绘机构将担责     新规:《通知》规定,测绘机构必须要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商品房面积预测,而不能开发商提供什么图就按什么图测绘,否则,发生面积纠纷的,将由开发商和测绘机构共同承担责任。     解读:通过测绘机构来限制开发商,将有助于减少可能发生的面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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