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8年国家把经济适用房作为一项政策推出以后,已有6年的历史,它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然而在房地产业观察人士看来,在这项政策的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从立项、开发、建设、销售到消费各个环节,并没能很好地满足真正的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短短的几年间,经济适用房就因为其所表现出来的面积过大、购买者错位和价格单一等这些“既不经济,也不适用”的问题而饱受社会的批评。2002年北京市提出三年内保证经济适用房年供应量在300万平方米。但到今年下半年开始,北京市基本上就没有再新增经
济适用住房项目。在新的经济适用房上马之际,关于经济适用房问题的争论也日趋激烈。
在经济适用房政策实行6年之后,同时站在2005年的门槛上,我们觉得有必要对经济适用房做一个考察,我们考察的手段一是网络调查,一是业界咨询:还有多少人对经济适用房情有独钟?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否需要放开?我们到底需不需要经济适用房?不同的人会给我们不同的答案,我们不做评论,仅呈现事实和业内的观点。
中国需要完善的、低成本的、有效的住房福利制度,中国普通老百姓需要价格适当品质优良的住宅。经济适用房政策所遭遇的所有问题都是我们在实现房地产市场化和谋求大部分老百姓尽早得到一个“安居”之间产生的矛盾。
我们相信我们的考察将有益于矛盾的妥善解决。
本报记者张学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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