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福勇北京报道银监会在日前召开的“加强不良资产处置监管工作会议”上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剥离、管理和处置过程中违规问题和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表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中仍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有的地方剥离工作做得比较粗放,一些银行借机转嫁经营性损失,甚至通过剥离掩盖违规经营问题和违法犯罪案件,还有一些地方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联手造假造成国
有资产大量流失;二是处置资产过程不透明,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问题较多,评估随意性大,存在假招标和假拍卖等问题;三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管理方面有公司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有效性不高;四是不良资产处置外部环境方面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部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干预、企业逃废债等。
据了解,截至2004年11月底,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累计阶段性处置不良资产6053亿元(不含政策性债转股),累计回收现金1216亿元,回收非现金资产余额约为381.5亿元。
会议强调,对不良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要“标本兼治”,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规建设问题制定统一规划,解决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规不完善的问题。银监会将尽快起草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尽职工作指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同时要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等方面解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上的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问题。另外,要继续做好有关政策调研工作,促进推动资产处置外部环境,包括市场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等的改善和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
会议同时表示,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涉及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对重大典型案例处理的结果要通过公开曝光等形式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的监督。
|